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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标准被误会太深了
作者: 杨琳 来源: 中国汽车报 日期: 2011年11月14日

最近,国内一些媒体热炒“中国电动汽车标准将公布”、“《中国电动汽车纲要》将公布”的消息,令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汽车分委会主任吴志新既困惑又无奈,他告诉记者:“从1998年起电动汽车标准化研究工作就已启动,陆续出台数十项标准了,不存在‘中国电动汽车标准将公布’的问题;至于《中国电动汽车纲要》,更从未听说过。”

外界对我国电动汽车标准的模糊认识不仅仅体现在新闻报道上,还有很多质疑和担忧。此外,电动汽车标准还是众多矛盾的交汇点: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之争,中外标准之争,制造商与运营商标准之争……我国电动汽车标准的现状究竟如何?电动汽车标准之争的背后隐藏着什么?应该如何看待标准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吴志新在接受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时表示,外界对我国电动汽车标准的误解该结束了。

观点:与欧美相比,我国电动汽车虽发展多年,但标准体系建设并没有跟上电动汽车发展的步伐。

回应:我国早已制定了电动汽车标准体系框架,并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电动汽车标准的数量在全世界是最多的,一部分标准比国外同类标准超前,大多数标准不落后,不存在标准滞后问题。

《中国汽车报》:很多汽车企业的高管、业内外专家都在不同场合批评我国电动汽车标准滞后,你认同这个观点吗?

吴志新:很抱歉,我不认同。自“九五”时期以来,电动汽车分标委组织行业力量,制定并由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发布了电动汽车标准46项,其中国家标准33项,汽车行业标准13项。此外,已完成技术审查上报待批的标准19项(包括2项修订);正在制、修订的标准17项(包括8项修订);目前尚无计划但是已经启动了前期研究的标准35项。未来两年内,电动汽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达到70项以上,标准化体系会进一步完善。

现有的46项标准中,一部分标准与国外同类标准相比是超前的,大多数标准与国外相比至少是不落后的。到目前为止,像我国这样拥有成体系电动汽车标准的国家还不多,而且我国发布的标准数量在世界上是最多的。这里提供的电动汽车标准一览表是最新的,你(指记者)是世界上第三个拿到的人。

《中国汽车报》:为什么还有人认为我国标准“滞后”?

吴志新:我不太清楚为什么会有“标准滞后”说法,分析原因大致有三:其一,大家很关心标准,但又不了解真实情况,“人云亦云”;其二,电动汽车涉及很多行业,从本行业发展考虑,希望掌控一些标准,“标准滞后”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其三,如果要检讨的话,多年来,电动汽车分标委更多是在埋头工作,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家不太了解电动汽车标准制定情况。今后我们将加强宣传,让公众了解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的每一步进展。

《中国汽车报》:有人认为,我国电动汽车标准绝大多数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制定的,不利于我国电动汽车的自主发展。你怎么看?

吴志新:必须承认,10年前,在分标委成立初期,我国电动汽车标准主要是吸收采纳国际的先进标准。但是在国家科技部最近两个五年科研计划的资助下,我国电动汽车研发工作和标准研究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在已经发布的46项标准中,绝大多数体现了我国技术研发的进展和国情。其中,等同采用国外标准的有6项,结合中国国情修改采用国外标准的有3项,参考国外标准自主制定的有12项,完全根据我国研发和产业化成果自主制、修订的多达25项。今后的标准制、修订将更多地体现我们的研发、产业化成果和市场需求。

观点:没有高端技术支撑的中国电动汽车标准,很可能成为外资企业规模进入的工具。

回应:如果没有技术优势,仅靠电动汽车的国家标准,既推动自主产业发展又阻挡外资企业进入是不现实的。

《中国汽车报》:我国电动汽车尤其是零部件体系能力相对薄弱,大家最担心,国外汽车巨头通过参与我国电动汽车标准的制定占领和控制我国电动汽车市场。

吴志新:外国政府和外企非常关注我国电动汽车标准的进展,德国总理默克尔就对中国电动汽车标准高度关注,这也恰恰说明我们在标准方面走到了前面,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注意。

如果希望仅靠标准既保护我们的市场,又发展自主品牌汽车,未免太天真。竞争要靠实力和创新,标准是“盾”,实力和创新是“矛”,只有一手拿“盾”,一手拿“矛”,才有可能立于不败之地。

《中国汽车报》:在电动汽车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我国汽车、零部件及相关行业的主流企业参与情况如何?

吴志新:我国主流汽车及零部件企业深度参与承担了电动汽车标准从计划拟定、标准研究、标准制定、审查报批的全过程。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标准化工作的主力军。这里还是要呼吁我们的企业更加重视标准化工作,对本单位承担的标准化研究项目,给予前所未有的支持。

《中国汽车报》:有观点认为,电动汽车标准的制定关系到我国电动汽车产业能否实现自主发展。你认为标准制定对自主发展能起到怎样的作用?

吴志新:前面说过,电动汽车标准对推动产业自主发展肯定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不能对国家标准期望太高。我们常说,“一流企业做标准”,我的理解主要指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是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基础,没有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就成了无源之水。同时,企业标准应远于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因此,我个人认为,我国电动汽车的自主发展,根本上还是依赖我们在该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只有在技术有竞争力、有特色的前提下,标准才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观点:我国电动汽车的推广和产业化一直受困于标准缺失。

回应:电动汽车标准正在支持科技成果的评价、电动汽车的示范运行和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及电动汽车新产品准入,上述说法不客观。

《中国汽车报》:有观点认为,目前我国电动汽车的推广和产业化进展缓慢,主要原因之一是标准滞后。你怎么看?

吴志新:我不清楚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首先,我国的电动汽车标准无论是数量还是水平,在国际上都处于先进地位。其次,相关标准支持了电动汽车科技项目的成果评价、电动汽车的示范运行、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和产品准入管理。到目前为止,依据已有的标准,国内汽车企业已经有300多款电动汽车获得国家新产品公告,取得了市场准入资格。而市场上销售出去的电动汽车尤其是电动乘用车数量却非常少,更谈不上批量生产。反观欧美和日本,他们的标准没有我们的多,但是电动汽车销量比我们大。这显然不是标准的问题,究竟是什么问题?其实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有标准、有产品公告还远远不够,电动汽车要得到推广、实现产业化,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产品本身的技术性能是否过硬、价格是否能被接受、使用环境条件是否成熟。

《中国汽车报》:会不会存在标准与我国市场需求不相符的现象?

吴志新:我国电动汽车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基础性的标准,涉及一些基本的定义、基本的功能要求;第二是试验方法标准,涉及电动汽车各项性能有统一的评价方法;第三是一些必须的要求,涉及各类电动汽车的性能、环保、安全的基本规定;第四是通用性、互换性的标准,以推动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不存在标准是不是符合市场需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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