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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动软管新标准征求意见
作者: 刘成芳 来源: 中国汽车报 日期: 2007年11月19日

近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人士透露,制动软管强制性国家标准获修订,新标准很快将实施。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动分标委组织修订的标准《制动软管》(国标计划编号:20063039-Q-303)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目前正进行公示,向企业和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其征求意见时间为10月8日~11月23日。

“现在汽车技术进步非常快,旧标准的很多条款都不适应新的发展趋势了,应该进行修订。”中车集团南京7425厂副厂长王春明说。南京7425厂、青岛固特异零部件公司、河北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是新标准制定的合作单位,负责提供样件、部分试验对比数据等。一汽技术中心则负责产品验证试验、标准起草、修订和解释。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制动分标委于去年3月接受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任务,成立了标准修订工作小组。在修订前,工作小组就原标准存在的问题,对主机厂和各大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旧标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整个标准的可读性差,条理不太清晰。
二是比较陈旧,标准中引用的很多其他国家标准都已经过时、作废了;“标识”一项不明确,实施比较困难。
三是试验项目不完善,可操作性差。比如,对气制动软管组合件的使用部位界定不够明确,致使尼龙管的拉伸性能指标不能达到3C认证要求。

一汽技术中心材料部的杨兆国是参与标准修订工作者之一。他告诉记者:“本次修订,在体系、结构方面没有进行重大修改,但修改了标准的技术要求,使标准的结果判定依据更加充分、清楚。”

“与国外标准相比,我国原有标准版本已经陈旧,相应的试验项目不完整。因此,新标准参考了国外的很多标准,弥补原有标准的不足,达到与国际标准接轨及更加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目的。”杨兆国说。

杨兆国告诉记者,在制动软管方面,国际上有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我国的旧标准是1997年在参考国外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当时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旧标准并不全面。而且,美国、日本等的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又做了很大幅度的修改,前进了一大步。我国现行标准和国外的差距拉大。

现在,我国制动软管行业发展加快,出口量日益增大,而且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如果我国的相关标准不及时跟进的话,将制约制动软管的出口。

据河北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旧标准中的产品抗拉强度一项要求非常高,企业难以达到;若是努力达到该要求,很可能要以牺牲产品其他更为重要的性能为代价,得不偿失。而在国外,这一不合理规定早已被修改了。因而,由该公司提请,在新的标准中,该条款获得了修改。

2002~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了一系列抽查发现,市场上很多制动软管质量不合格。此后,我国开始实施制动软管的准入证制度(进口汽车也必须符合这一标准),产品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不过,据专家介绍,目前制动软管行业还是比较混乱,正品和“水货”之间,使用寿命差别非常大。有些小的企业钻了旧标准的空子,生产的产品质量没有保证。这些产品不仅进入配件市场,有的还流入了OEM市场,危害十分大。现在汽车企业之间价格战打得很厉害,少数没有长远发展战略的企业,只是要求车辆出厂时没有问题即可,没有考虑到产品使用寿命,采用了一些价格便宜但质量差的产品。

杨兆国说:“制动软管是重要的安全件,需要实施严格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规定,使行业规范化。” 此次修订,在保证新旧版本延续性的同时,提高了可操作性,也更为严格,有助于行业规范发展。

(转载请注明来源: 汽车制动网/chebrake.com 责任编辑:elizab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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