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周先生在美国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名为NRI的橡胶制品公司打工。三年前,这家公司突然宣布申请破产保护,不少员工被解雇,周先生也无奈离开了那个好不容易找到的职位。两个月后,周先生回去找以前的主管写一封求职推荐信,惊讶地发现工厂的一切生产都跟原来一样,只是公司换了个名字。后来,周先生开始关注起关于破产保护的新闻,发现美国一天到晚都有某某公司涉及CHAPTER 11的消息(美国《破产法》第11章是关于企业破产保护的,编者注)。申请破产保护也不像他原来想像的情景,有些公司并没有到无法继续经营的状况,有些甚至拿破产保护当成一种资本运作的手法。
零部件供应商处境艰难
目前,在北美正处于破产保护期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中,资产最大的就是德尔福。2005年,德尔福在前9个月里亏损了15亿美元,遂于10月申请了破产保护。
当前处于破产保护阶段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还有生产车桥、驱动轴、已经拥有103年历史的德纳公司,大型车架供应商塔奥汽车部件公司,生产座椅调节系统、车用玻璃、车门和铰链等产品的杜乐(Du?鄄ra)汽车零部件公司等。
由于钢材涨价和用户流失,太阳(So?鄄lar)冲压制造公司去年申请了破产保护。太阳公司的主要产品有支架、控制杆以及部分发动机零部件。在其每年约1600万美元销售额中,有一半来自通用。
处于经营困境的除了零部件供应商,还有其他相关产业,如北美最大的轿运企业阿来德控股公司和普富门斯运输公司都申请了破产保护。这两家企业超过70%的营业收入都依靠美国“三大”。
美国一家咨询公司亚力斯合伙人公司作了一项研究,调查了104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22家乘用车生产企业、18家重型车生产企业和32家多种经营企业的财务和运营状况。结果认为,38%以上的北美汽车经销商存在财务风险,如不采取特殊措施,在24个月之内有破产的可能。在所调查的财务状况较好的前25家零部件公司中,21家是亚洲公司,而较差的25家公司中,有15家是北美公司。调查还显示,北美公司在研发投入方面远远落在其亚洲和欧洲竞争对手之后,而这是决定公司未来收益的重要因素。
破产保护是一种经营手法
在美国,很多学生早早就有了贷款经历。在这样一个消费和经营过度依赖信贷的国家,相应也产生了较多的债务风险,因此《破产法》在美国法律体系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著名的《破产法》第11章,是关于企业破产保护程序的。
按照美国《破产法》第11章规定的安排,无力偿债的债务人若成功申请破产保护,将可保住企业的财产及经营控制权。在破产保护期间,企业现有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留任,在法院和股东的监督下运营日常业务,同时着手资产和债务结构重组。企业在破产保护期间就可以通过裁员、关闭部分工厂、削减员工福利等手段大幅降低成本,以走出困境。进入破产保护的公司必须在18个月里提出重组计划。但公司未能在保护期内完全恢复“生存”能力的,可以要求延期。最长时间为6年。
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是非常普遍的。美国甚至出现了一个新的产业———“公司破产业”。一些律师、会计师、金融顾问、公共关系公司和专门研究重组的咨询公司,通过为申请破产的公司服务获取自己的收益。
但破产保护的作用也不是无限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恩·洛帕基通过对资产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量申请破产保护公司的案例研究中发现,大多数公司都获得了第二次机会,但569个案例中有83个公司最终仍不能摆脱破产。更为严重的是,新生的公司中有许多再次走上申请破产的道路:在5年之内,有29%的公司破产。在5年中,这些公司的总资产平均每年亏损2%。
脱离破产保护的考验
2007年12月27日,辉门宣布脱离破产保护。因为它已被保护了6年,达到了法定的最长期限。德纳还没有公布脱离的时间表,但说财务状况已有好转。
目前,德尔福与杜乐都在积极准备脱离保护期。对他们来说,最大的困难就是筹措到资金。2007年夏天,德尔福说它计划筹集71亿美元脱离破产保护。后来德尔福修订其脱离保护计划后说,需筹集52亿美元。杜乐需要筹措4.25亿美元的脱离破产保护资金。
2007年1月,杜乐CEO莱瑞丹顿发表声明说,目前提出提供资金的几个方案所提的条件他们都无法接受。原本他希望带领杜乐在2007年底脱离破产保护,但只能遗憾地推迟到2008年。
要脱离破产的资金之高,使得一些公司停留在保护期的时间比预期的要长。特别是现在,从家庭消费到企业信贷,银行普遍收紧,筹措资金难度很大。但停留在破产保护期,每个月的法律费用和公司其他重组花费也很高(最高的需上千万美元),而且,此期间公司的名誉会受到一定影响,在市场上会给竞争对手更多机会。因此,这也是一个两难选择。
太阳冲压制造公司已宣告放弃。去年10月18日,该公司向破产法庭递交了有关文件,申请从第11章转入第7章,即从破产保护进入清算程序,宣告破产保护失败。

美国联邦破产法庭的路标是刻在石头上的

作者前往纽约观光时曾到美国联邦破产法庭大楼前摄影
编后:
从表面看,美国公司申请破产保护的确是家常便饭。但是在一个阶段内,某些产业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较为集中,则反映出这个行业的整体状况。近一时期来,北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涉及破产保护的消息比较多,汽车市场的低迷是内因。整车企业的问题一定会影响到其产业链的上下游。
美国的破产制度建立时间较长,企业破产保护条款又被认为是较为完善的。但破产保护的作用并不是无限的。有美国学者认为,破产保护对于那些因管理一时出现问题的企业是有用的。但对于那些破产案较集中的产业,可能较难奏效。他们对前些年美国钢铁业、航空业等较集中的破产案研究表明,由于整个产业产能过剩引起的企业超能力问题,不是寻求法律保护就能从根本上解决的。因为,即使公司的总体能力保存下来,这些新的公司又会以新的低成本生产者出现,促使价格下跌,加剧市场竞争,从而引发新一轮重组。从这一点来说,北美汽车产业的问题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