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有量构成分析
2009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接近1.7亿辆,同比增长9.3%。其中,汽车6209.4万辆,占36.6%。与欧洲情况不同,我国近八成的汽车为汽油载客汽车,达到不同阶段排放标准的汽车比例接近。1980~2009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率为12.6%。
2009年全国汽车保有量中,载客汽车达到4840.8万辆,占78.0%,其中:微型载客汽车408.8万辆,小型载客汽车4124.8万辆,中型载客汽车180.6万辆,大型载客汽车126.6万辆;载货汽车达到1368.6万辆,占22.0%,其中:微型载货汽车37.1万辆,轻型载货汽车783.9万辆,中型载货汽车303.5万辆,重型载货汽车244.1万辆。按车型划分的汽车保有量构成见图1。
2009年全国汽车保有量中,汽油汽车达到5050.7万辆,占81.3%;柴油汽车达到1096.0万辆,占17.7%;燃气汽车达到62.7万辆,占1.0%。按燃料类型划分的汽车保有量构成见图2。
2009年全国汽车保有量中,达到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车达到1062.1万辆,占17.1%;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车达到1598.7万辆,占25.7%;达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车达到1973.1万辆,占31.8%;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车达到1575.5万辆,占25.4%。按排放标准划分的汽车保有量构成见图3。


重型车是防污核心
2009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5143.3万t,其中一氧化碳(CO)4018.8万t,碳氢化合物(HC 482.2万t,氮氧化物(NOx)583.3万t,微粒物(PM)59.0万t。汽车成为机动车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CO)和碳氢化合物(HC)超过70.0%,氮氧化物(NOx)和微粒物(PM)超过90.0%。2009年全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具体数值见图4。

按车型分类,全国载客汽车一氧化碳(CO)和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明显高于载货汽车,其中小型载客汽车贡献率最大,为1074.5万t;而载货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微粒物(PM)明显高于载客汽车,其中重型载货汽车是主要贡献者。各类型汽车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微粒物(PM)的排放分担率分别见图5~图8。

按燃料分类,全国汽油汽车一氧化碳(CO)和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明显高于柴油汽车,超过排放总量的七成以上;而柴油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接近总量的六成,微粒物(PM)超过九成以上。具体数值见图9。
按排放标准分类,占汽车保有量17.1%的低于国Ⅰ排放标准汽车,其排放的四种主要污染物占总排放量的50%以上;而占保有量25.4%的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汽车,其排放量还不到总排放量的6%。由此看出,实施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减排效果十分显著。不同排放标准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见图10。

1980~2009年,全国汽车污染物排放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1980~2000年,污染物排放量与汽车保有量呈线性关系增长;2000年后,污染物排放量增速有所减缓,这与不断实施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淘汰高排放的“黄标车”有关。
机动车环保管理
我国开展机动车环保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简称《大气法》)。该法于1987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并于1995年和200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自1983年颁布第一批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以来,我国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发展迅速,截至2009年底,我国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已基本建立,见表1。

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127468个机动车车型(含发动机机型)通过环保型式核准,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要求。按照国家第Ⅲ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从2007年7月份开始,对通过环保型式核准的机动车型(含发动机机型)发放型式核准证书,截至2009年底共发放型式核准证书53108个。符合不同排放标准统计结果见图11。

截至2009年底,我国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业已基本建立,见表2。
机动车排放后处理装置是机动车排放达标的重要保证,而车用燃料中的铅和硫过高含量会造成排放后处理装置的失效,因此,也是车用燃料质量升级的关键指标。截至2009年底,我国车用燃料环保指标经历了两次重大行动:一是车用汽油无铅化,于2000年7月1日实现;二是车用燃油低硫化,目前已取得较大进展。
图12为我国车用汽、柴油硫含量标准实施日期及限值发展进程。应该说,我国车用燃料低硫化进程仍滞后于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升级步伐,图13说明了二者之间的差距。
本文摘编自《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