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发
威伯科汽车控制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文介绍了商用车气压防抱制动系统的样车评价方法,初步建立了防抱制动系统应用设计的评价体系,并获得了相应的样车评价准则,为主机设计人员提供了参考依据。
威伯科公司为了满足法规的要求,车辆在试验场的定型试验主要有附着系数利用率,附加试验,在对开路面上的附着系数利用率(仅对满载的带有一类ABS的车辆)和能耗试验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防抱制动系统(ABS)的任务是防止由于制动力过大造成的车轮抱死(尤其在光滑的路面上),从而使得即使全制动也能维持横向牵引力,保证了驾驶的稳定性和车辆的转向控制性以及主、挂车制动协调性的最佳效果。同时保证了可利用的轮胎和路面之间的制动摩擦力以及车辆减速度和制动距离的最优化。
随着ABS法规的逐步实施,客车、货车和挂车等商用车防抱制动系统的匹配设计就尤为显得重要,同时装有ABS系统的样车评价也同样占有重要的地位。从主机设计人员角度,评价和验证样车设计是否符合系统技术要求和相关技术法规是车辆开始批量生产之前的重要环节,因此ABS系统的样车设计的评价体系的建立是在主机设计过程中实现闭环控制的验证和评价,从而进行反馈的关键。目前,我们对气压ABS样车的评价体系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ABS样车的设计评价,一是车辆的法规评价。
样车的设计评价标准
对样车设计的评价准则主要有:
评价准则1:系统工作正常的判定
一般通过观察ABS指示灯,听电磁阀的响声及在车速大于40km/h时的紧急制动来判断ABS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1.观察ABS指示灯
在系统工作正常的情况下,指示灯的工作情况如下(如图1所示):
(1)车辆静止时:打开点火开关,指示灯亮。
(2)如果没有故障大约3秒后指示灯灭。
(3)如果测得有故障,例如传感器故障,指示灯将一直亮。
(4)如果电控单元记忆有以前行驶中的故障,但故障现在不存在,当车速达到7km/h后指示灯将熄灭。
(5)当车速大于7km/h时,如果测得系统有故障,指示灯将亮并一直亮。
2.听电磁阀响声
对于E版本4S/4M ABS
(1)打开点火开关
(2)等待ABS灯灭
(3)听ABS电磁阀的响声循环1—2—3—4共4声
1—右前轮;2—左后轮;3.左前轮;4—右后轮
3.紧急制动
如指示灯不亮,在40km/h左右时进行全制动试车,观察拖印情况,如拖印不正常则进行系统检查(电路与气路),系统正常(电路与气路)而拖印不正常则考虑整车机械原因。
在宽阔平坦的道路上,在车速大于40km/h的情况下,踩下离合器,并猛踩制动踏板实施紧急制动,然后观察制动痕迹。如果无制动拖痕说明ABS起作用,如果所有车轮有拖痕或某一车轮有拖痕,说明ABS系统不起作用或某一车轮的ABS不起作用。出现这种情况,要对车辆的ABS系统或某一车轮的ABS功能进行诊断和维修。
评价准则2:传感器信号的评价
1.传感器感应电压的评价
齿圈与传感器安装完后,要对传感器的感应电压进行测试:
(1)用手转动轮子达到30r/min
(2)用诊断仪或PC诊断或万用表测量传感器两极之间的电压
(3)在轮速大于30r/min时,传感器电压必须>0.20V,最大感应电压与最小感应电压的比值应≤2.0,否则ABS不工作,ABS警告灯会亮。
(4)室温情况下传感器的电阻在1100~1250Q之间,其大小与温度关系较大。
2.传感器功能的综合评价
(1)功能评价的范围
对ABS传感器进行功能试验,然后进行评价,评价的项目如下:
•转速传感器和齿圈的间隙
•齿圈的轴向跳动
•齿圈的齿形偏差
•齿圈的齿距总误差
(2)评价指标(见表1)
评价准则3:ABS电路的评价
为了避免系统电路常见问题的发生,可以通过下列程序进行评价:
1.检查电控单元供电是否正常时,拔下插头用万用表检查发电机电压是否正常。
2.检查电控单元的断线故障,如果电控单元储存了断线故障,在检查传感器延长线时,可用万用表测试传感器在电控单元接头连接端的电阻;检查电磁阀与电控单元的导线,必须检查进气阀门及出气阀门与地线的电阻。
3.观察整车电路接线工艺情况,例如布线较乱易出现线磨断的情况;捆扎较紧,留不足前轴转向余量或后桥的跳动余量则易出现传感器与电控单元的导线内部拉断的情况等。
4.检查地线,对单线制的车若屡次出现烧毁电控单元的情况,可考虑从蓄电池处专门布地线(线截面积必须大于2mm2)。
5.闪码或便携式诊断仪或PC诊断进行电控单元诊断,如故障较多,可先执行清理模式,关掉钥匙后重新跑车,然后再闪码。闪出的故障较准确,清楚。
评价准则4:制动系统响应时间的评价
踩下制动踏板,制动系统压力从0上升到工作压力的10%所需的时间应小于0.2s;制动系统压力从工作压力的10%上升到工作压力的75%所需的时间应小于0.4s,以满足ECERl3的附件6的要求。
评价准则5:压降梯度的评价
压降梯度是在制动系统达到工作压力的情况下,仅促动电磁阀或ASR阀,测量到的2bar-5bar之间的压力增加和5bar~2bar之间的压力降低。要求如表3。
评价准则6:ABS样车评价表
样车的评价表内容主要包括电控单元、保险丝、指示灯、地线公共接地点、诊断接口的连接、系统电压、传感器安装检查、电磁阀检查、故障诊断、传感器感应电压测量等评价的标准。评价表内容较多,在此不列出。
车辆的法规评价
装有ABS系统的车辆需要满足法规的评价,GB/T 13594《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98/12/EG附件10和ECE R-13附件13,系列09都是ABS系统需要满足的法规。
为了便于对开发的车辆进行试验,在Jeversen建有自己的试车场并且具备试验所需的设备,如图6、图7所示。
威伯科公司为了满足法规的要求,车辆在试验场的定型试验主要有附着系数利用率,附加试验,在对开路面上的附着系数利用率(仅对满载的带有一类ABS的车辆)和能耗试验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本文建立了商用车气压防抱制动系统应用设计的评价体系,并且获得了相应的样车评价方法,可供主机设计和工程人员作为参考,另外,随着商用车ABS装车量的不断增加,需要设计和工程人员不断地探索系统应用技术,尤其是系统匹配设计的优化方法和系统评价的方法,进而促进ABS系统更好的应用,发挥其最优的性能,同时也可以推动ABS法规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