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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辅助制动新规仍存三大质疑
作者: 李韧 来源: 第一商用车网 日期: 2013年02月10日

到2013年2月,新修订的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GB7258),已实施了整整5个月。该法规中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配装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似乎对卡车行业并没有太多影响,反而因为规定得太笼统,受到了业界的质疑。
 
质疑一:为何同时提到缓速器和其他辅助制动装置?
 
据了解,汽车辅助制动装置主要包括发动机排气辅助制动装置和缓速器。在国内卡车上,以诸如发动机蝶阀制动、发动机泄气式制动等发动机排气辅助制动装置为主,使用比例接近100%;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卡车上,缓速器使用较多(欧洲的使用比例在60%以上)。
 
大量事实证明,由于制动效果较为优异,在重型卡车上,缓速器(特别是液力缓速器)是发动机排气辅助制动装置的最佳替代品。有人士认为,正是出于这种考虑,相关部门才在GB7258中特别提到了“缓速器”。
 
不过,由于政策对“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同样认可,致使原本被业内所看好的缓速器市场,并没有产生很大波动。
 
 “目前卡车企业大部分采用的还是发动机排气制动,比例几乎接近100%。据我了解,在刚过去的2012年,即便对缓速器推行比较积极的陕汽,卖出的装配缓速器的卡车也不足百辆。这个数字和陕汽2012全年的重卡销量比起来,用‘凤毛麟角’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一位国内卡车制动研究专家告诉第一商用车网记者。
 
究其原因,他认为,这是因为缓速器和发动机排气制动两者的价格差异很大。“缓速器价格较高,动辄上万元。在价格战竞争激烈的今天,卡车加装这样一个装置,对厂家的销售必然存在一定的影响。在销售中,除非用户自己提出,厂家是不会主动加装缓速器的。”
 
因此,对于政策既想推广“缓速器”,又不想太早放弃“其他辅助制动装置”的做法,很多业内人士表示不能理解。
 
质疑二:为何不直接规定“12吨以上的卡车应配装缓速器”?
 
 “事实证明,在重型货车下长坡或者频繁踩刹车的情况下,发动机排气制动可能存在制动失灵的风险,而缓速器就可以大幅降低甚至规避这一风险。换句话说,缓速器的辅助制动效果远高于发动机排气制动装置。在我看来,政策中‘或’字以后的内容完全可以去掉,就规定‘12吨以上的卡车应配装缓速器’。”福伊特驱动(中国)华南区销售经理彭振军表示。
 
本着“政策要求越严格,卡车安全水平越高”的原则,彭正军的看法也得到了部分业内人士的认同。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主机厂人士却告诉记者,“事情远没有想象的那样简单”。
 
对于为何不直接规定“12吨以上的卡车应配装缓速器”,他猜测说:“这样做极有可能是在保护国内的缓速器生产企业。”他指出,目前卡车用的液力缓速器关键技术都被国外公司所掌握,国内的生产企业还不具备大规模量产的条件,很多产品都在测试阶段。“如果政策这个时候直接要求12吨以上卡车都加装缓速器,那么最终受益将是那些国外缓速器企业,而国内企业要想在后期发展起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为了验证这种说法,记者采访了参与GB7258的制定者之一——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质检总局汽车召回专家谭秀卿。他对此表示否认并解释道,之所以不直接要求12吨以上的卡车加装缓速器,是由国内卡车现阶段的技术水平决定的。“以前国内市场很少有人买国外高端卡车,但到了今天,国内很多用户已经可以接受国外卡车。缓速器也是一样,我们之所以不急于推广缓速器,就是因为目前国内卡车的安全水平整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谭秀卿说出了政策制定时考虑的主要因素。
 
对于政策强制推行“缓速器”,谭秀卿认为,这一阶段总会到来的,但目前来看,还需要一个过程。
 
质疑三:为何针对辅助制动装置没有具体的标准要求?
 
既然不急于推广“缓速器”,那么,“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在国内卡车企业中执行的又怎样呢?
 
据介绍,“其他辅助制动装置”体现在卡车上,就是指发动机排气辅助制动。目前在国内,发动机辅助制动主要通过3种方式来实现:蝶阀制动(最简单,也是最常用的)、泄气式制动(潍柴WEVB、重汽EVB等)、压缩释放式制动(玉柴VVEB、康明斯采用的皆可博制动等)。
 
就制动效果而言,排气蝶阀制动效率最低,为20%-30%;泄气式制动效率较前者可提升一倍,为50%-60%;压缩释放式制动效率最高,制动效率相较泄气式制动可再提升30%。
 
 “目前在陕汽12吨以上的卡车上,大约95%采用的是潍柴的WEVB,也就是泄气式辅助制动;还有一部分是西安康明斯的皆可博制动。”陕汽重卡一位技术人员告诉记者。同样,在重汽、东风的卡车上,也有重汽EVB和玉柴VVEB辅助制动装置。
 
如此多的辅助制动装置,需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安全标准,才能应用到12吨以上的卡车上呢?
 
记者从卡车生产企业得到的答案是“不了解”。
 
难道GB7258只规定“12吨以上的卡车要采用辅助制动装置”,但对于不同装置要达到什么标准却没有做相关要求?
 
记者再次询问了谭秀卿。他承认,在GB7258中确实没有对各种辅助制动装置应达到什么标准做具体的要求。“这可能是GB7258的一个疏忽”。
 
从采访中可以看出,《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修订版)在制定过程中的确存在部分遗漏和疏忽。但无论如何,该法规的执行,对于货车安全法规体系而言是一个巨大进步,伴随着安全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实践中各种问题的不断总结,这个法规将会得到更多完善。

(转载请注明来源: 汽车制动网/chebrake.com 责任编辑: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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